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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用匯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

時間:2020-06-30 16:48:36    來源:51個稅管家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將要進行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有稅友說:個稅匯算清繳“人人有份”;

也有稅友說:個稅匯算清繳“與我無關”。

那么,到底哪些人需要辦理?哪些人又不需要辦理呢?

在此,5哥給大家整理了一張圖,不懂的趕緊看!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1)豁免辦

1、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注意: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款的情形除外。

(2)不用辦

1、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

2、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總結】

納稅人只要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則不論補稅金額多少,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納稅人只要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則不論綜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

此外,如果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稅也不需要補稅,也就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當然,如果納稅人自愿放棄退稅,也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5哥提醒,根據(jù)《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1)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

1、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

2、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

3、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等情形。

(2)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

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于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總結】

需要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情形,可以分為退稅和補稅兩類。

其中,補稅的常見情形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率等。

5哥提醒,與補稅相比,退稅的情形更加復雜,建議登錄“51個稅問答”小程序,專業(yè)稅務師在線解答。

納稅人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

(1)找扣繳單位查

納稅人可以向扣繳單位提出要求,按照稅法規(guī)定,單位有責任將已發(fā)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額等情況告訴納稅人。

(2)自己查

納稅人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電腦登錄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查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明細記錄。

(3)通過預填服務查

納稅人可以通過網(wǎng)上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wǎng)頁端),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一定規(guī)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

作者:51個稅管家

來源:金蝶云社區(qū)

關鍵詞: 哪些人不用匯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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