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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濟南繞城高速內擬禁止活禽交易 違者最高罰3萬

時間:2020-06-10 17:24:39    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日前,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政府網了解到,《濟南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發(fā)布,記者獲悉,本市繞城高速公路環(huán)線以內擬禁止從事活禽交易經營行為,在禁止活禽交易區(qū)域內從事活禽交易的,將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辦法》所稱活禽,是指人工飼養(yǎng)可供食用的雞、鴨、鵝、肉鴿、鵪鶉等家禽?;钋萁灰讏鏊侵富钋菖l(fā)市場,農貿市場、農副產品批發(fā)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的活禽交易區(qū)域以及活禽交易店鋪。

《辦法》要求,本市繞城高速公路環(huán)線以內禁止從事活禽交易經營行為。長清區(qū)、章丘區(qū)、濟陽區(qū)、萊蕪區(qū)、鋼城區(qū)、平陰縣、商河縣的城區(qū)范圍內禁止從事活禽交易的區(qū)域,由區(qū)(縣)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活禽交易場所應當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動物防疫條件。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活禽經營管理檔案,及時制止市場內違法活禽交易行為。進入活禽交易場所的活禽,應當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或者檢疫信息追溯憑證。為了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wèi)生安全,根據疫病疫情的預警,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全部或者部分活禽交易場所實行臨時性休市。休市期間,不得進行活禽交易。

《辦法》明確,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在禁止活禽交易區(qū)域內從事活禽交易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從事活禽交易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活禽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钋萁灰讏鏊环蟿游锓酪邨l件的,由農業(yè)農村部門依據動物防疫、屠宰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予以查處。個人自宰自食的禽類,不適用本辦法。(夏侯鳳超)

關鍵詞: 濟南繞城高速 活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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