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網(wǎng)站發(fā)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營業(yè)部及牡丹江分行牡丹支行,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給予其警告,并分別處以5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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