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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碑林區(qū)法院上堂法律課,葫蘆僧不能亂判葫蘆案! 全球資訊

時間:2023-02-12 06:36:19    來源:白衣山貓    

昨天晚上看到@碑林區(qū)法院 這個法院的實名認證的官方微博內容,真的感覺@碑林區(qū)法院 里,全是法盲,該集體下崗了。

@碑林區(qū)法院 認證為:陜西省西安市碑林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對,這是政務微博。不是吃流量的營銷號。


(相關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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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來看看,這個政務微博發(fā)了什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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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院微博中,男孩死亡原因和臨床診斷這個關鍵證據,怎么可以忽略不計?

網友幾乎萬能的,很快將男孩的一系列情況扒了出來。

網友扒出來的事實?

事實上,男孩患有先天性顱內動脈瘤出血才導致昏迷!

作為醫(yī)生,我知道,先天性顱內動脈瘤出血,可以解釋男孩的所有臨床表現,網友的這種說法,在我看來,可信度非常高。

該法院微博中,另一重要呈常證據,男孩發(fā)病到死亡的死亡時間,也故意不提。

法院微博上,法官編輯還故意把時間去掉,寫了“在醫(yī)院里,孩子深度昏迷后去世!”

該法院,故意用這個含糊時間的說法,讓廣大網友,誤以為,男孩很快就死在來醫(yī)院里,從而,引導網友去網暴老師!

據家長自己微博透露,男孩住院280天,在家護理190天。加一下,這是幾天?

家長微博截圖?

事實上,男孩并不是當天在醫(yī)院死亡,而是一年多后在家去世!整整470天!

該法院微博中,一句話都不提一審判決的依據和結果,一句話都不提被告,也就是學校和老師的說法,全文都是原告說詞。

你們是這樣子當法官的?

你們當法官是只聽被告的話就判案的?

連小學生都知道,兩個孩子吵架,旁人要分出是非,總要先聽兩個孩子各自怎么說。

說明@碑林區(qū)法院 代表的法院,法律意識連小學生都不如。

還有,@碑林區(qū)法院 說男孩7次舉手老師不理?

你們核實過以下內容沒:

男孩舉手時,老師有沒有在寫板書?

男孩舉手時,其他同學有沒有一起舉手?

如果老師在寫板書,老師怎么看得到男孩舉手?

如果其他同學一起在舉手,老師為什么一定要叫男孩?

實際上舉手只有三次!

當事人向法庭遞交的證據需要逐一甄別以后才能夠采信,你們連這一點都不知道嗎?

身為法院官方微博不僅沒有相應的法律素養(yǎng),還還引導網民去網暴老師,這不僅是法盲,而且還是非常惡劣的流氓行為!

這種法院官方微博表現出來該法院法官的法制素養(yǎng),讓我覺得,難保不會來幾個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普通網友沒有法律知識,可以諒解,但是一個法院的官方微博,表現出如此低下的法律素養(yǎng),只能讓我恥笑!

他們還用官方微博去誣蔑一個小學老師,引導網民網暴小學老師!

@碑林區(qū)法院 是代表法院發(fā)文,代表了法院的水平。

@碑林區(qū)法院 代表法院發(fā)文,引導網民網暴老師!

@碑林區(qū)法院 全體工作人員可以辭職了!

還不如讓我這個醫(yī)生來當@碑林區(qū)法院 院長,再找?guī)讉€小學生當法官。

這樣搭臺判案,絕對要比你們這些葫蘆僧亂判葫蘆案的法官要強一點!?

此案二審宣判之日,就是@碑林區(qū)法院 全院法官該辭職之時。

想想我如能率一群小學生接管@碑林區(qū)法院 ,然后升堂問案,都覺得好玩!

到時候我一拍驚堂木,再喝問一句:“堂下所跪何人?你為何要枉法任性,引導網民網暴老師?同學們,把他先打三十大板!”

關鍵詞: 官方微博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法律素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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