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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三原人,遇到這些“自媒體”亂象請舉報!

時間:2023-05-06 23:22:31    來源:三原老張    

關于廣泛征集


(資料圖)

屬地“自媒體”問題線索的通告

按照中央網信辦2023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計劃,為深入推進“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從嚴整治“自媒體”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guī)營利等亂象,破解“自媒體”信息內容失真、運營行為失度等深層次問題,維護網上信息內容傳播良好秩序,三原縣委網信辦現(xiàn)向社會廣泛征集屬地“自媒體”賬號存在的以下問題線索,請廣大網民積極參與舉報,為營造清朗網絡空間貢獻一份力量。

一、問題線索類型

(一)造謠傳謠

1.編造虛假事件、離奇故事,臆造案件原因、細節(jié)、進展或結果,無中生有制造謠言。

2.集納舊聞舊事冷飯熱炒,使用異地新聞嫁接拼湊,選取無關人物、圖片、音視頻惡意關聯(lián),移花接木制造虛假消息。

3.打著“國學經典”“紅色文摘”等旗號,杜撰老一輩革命家詩詞或者言論。

(二)炮制有害信息

搭蹭公共政策、宏觀經濟形勢、重大災難事故、社會熱點事件等,斷章取義歪曲解讀、胡評妄議丑化否定、顛倒是非抹黑攻擊、渲染悲情煽動對立,制造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唱衰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有害信息。

(三)惡意炒作

1.通過搬運倒灌、“標題黨”炒作、集中發(fā)布相似文案、多賬號聯(lián)動發(fā)文等手段,對明知或應知為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傳播的行為。

2.在謠言、虛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實的情況下,仍盲目跟風、人云亦云,搬運散播謠言、虛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為。

(四)利用賬號名稱信息假冒仿冒

1.在名稱、頭像、簡介等賬號名稱信息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稱、標識等,假冒仿冒黨政軍機關、事業(yè)單位、新聞媒體的“自媒體”。

2.在賬號名稱信息中擅自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地理名稱、誤導公眾的“自媒體”。

3.通過更改賬號名稱、修改個性簽名、新設用戶頭像等方式,冒充官方機構、新聞媒體工作人員及其他特定人員的“自媒體”。

(五)利用信息內容假冒仿冒

1.發(fā)布所謂熱點事件當事人、親友或相關人員爆料案事件線索細節(jié)、求救信息等內容的“自媒體”。

2.篡改、截取官方新聞發(fā)布會、通報等部分內容,制作發(fā)布假通報等信息的“自媒體”。

3.在直播間或短視頻背景中假借與電視新聞節(jié)目相同或相似布景的“自媒體”。

(六)無專業(yè)資質假冒仿冒

無教育、司法、醫(yī)療衛(wèi)生等領域資質,擅自使用“教師”“教授”“律師”“醫(yī)生”“醫(yī)師”等稱謂假冒仿冒專業(yè)人士,發(fā)布育兒、教育心理學、法條解讀、案件剖析、醫(yī)學知識科普、疫情形勢解讀等專業(yè)領域信息的“自媒體”。

(七)蹭炒熱點吸粉引流

1.通過不當評議、胡亂解讀、片面曲解公共政策、社會熱點事件獲取熱度,借機推銷售賣商品、課程或服務,接受用戶打賞,開通付費咨詢,在直播間帶貨。

2.打著探訪、追蹤、幫扶、救助等旗號,在災難或事故現(xiàn)場、熱點事件發(fā)生地,熱點人物相關地等場地開設直播、拍攝視頻,消費災難,借勢引流。

(八)造熱點博流量

1.在重大案(事)件發(fā)生后以惡意揣測、散播陰謀論、關聯(lián)集納等方式挑動公眾情緒、制造次生輿情。

2.刻意選取民營經濟、家庭矛盾、婚戀生育等高關注度話題,發(fā)布爭議性、誤導性言論煽動對立、撕裂社會共識。

3.打造違背公序良俗的“勵志網紅”、低俗人設等,嘩眾取寵收割流量。

(九)利用弱勢群體進行流量變現(xiàn)

1.哄騙、利誘老年人擺拍視頻、開設直播,騙取網民點贊、打賞、捐贈等。

2.欺騙、引誘殘障人士,通過賣慘、惡搞、虐待等違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

3.罔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二、舉報要求

(一)舉報人需提供擬舉報網頁、網文或視頻的網絡鏈接地址、違規(guī)內容截圖或錄屏視頻。

(二)為了更好地核查舉報信息,提倡實名舉報,如匿名舉報應提供有效聯(lián)系方式。網信部門將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三)嚴禁惡意舉報,對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以及投送垃圾信息行為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舉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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