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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能代辦公租房騙取5.2萬 西安一男子被判一年二個月|全球獨家

時間:2023-05-24 21:39:50    來源:華商網    


(相關資料圖)

近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布一起代辦保障房涉法涉訴典型案例。

2018年至2019年間,被害人王某某、陳某甲、樊某三人先后通過樊某認識馮某某,馮某某虛構自己有能力辦理公租房的事實,于2019年在西安市新城區(qū)分別騙取被害人王某某、陳某甲、樊某人民幣1.4萬元、1.6萬元、2.2萬元,共計5.2萬元,用于個人消費。

因長期未能辦理,被害人報警,案發(fā)前,馮某某已退還被害人王某某0.4萬元、陳某甲1.1萬元。案發(fā)后,馮某某將剩余3.7萬元贓款全部退還三名被害人并取得三名被害人的諒解。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馮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檢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根據馮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程度,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千元。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各類保障房的申請、審核、配租有著嚴格的程序,按照有關政策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切勿相信花錢“找關系就能辦理保障房”、“公租房五年后可購買”等虛假信息,以免上當受騙遭受財產損失。

西安市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不存在入住五年后可購買產權的政策。凡以“公租房五年后可購買”為誘餌發(fā)布的信息,均為虛假信息。申請保障房資格的全部流程均無中介、不收費、無代辦。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機構、個人收費代辦保障房。任何單位、機構、個人在受理保障房資格審核業(yè)務中收取任何費用,均為違法行為。如有市民向收費代辦保障房的機構或個人交納了錢財,請受害群眾盡快到公安機關舉證、報案,盡早挽回經濟損失。

華商報記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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