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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1000找工作未果錢不退了 青島華合人力資源稱已經安排了工作

時間:2018-10-17 09:37:40    來源:信網    

花31000找工作未果錢不退了 華合人力資源:安排了其他工作

工作是人生的大事,很多人為了找工作費盡心力,甚至不惜重金,青島的肖先生前段時間就花了31000元,通過一家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想要進入港口做錄單員工作,可錢交了之后,便再無下文,一個多月過去了,工作的事沒有進展,肖先生又花了2500元,被安排到其他工作。而當肖先生想要讓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退還31000元時,卻被拒絕了。對此,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的邱月龍經理告訴信網(0532-80889431),已經和肖先生達成協議,安排了其他工作,至于其他問題,則未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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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31000元沒有找到工作

雙方協議

想要找工作的肖先生經常流連于各大招聘網站,2018年9月份,他從58同城上看到了一則招聘港口錄單員的信息,這是一家叫做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發(fā)布的招聘信息,肖先生非常感興趣,就嘗試與其聯系。

不過,要做這份工作卻要有附加條件,“讓我交31000元,說是服務費。”31000元買個工作,對于肖先生來說是筆不小的投入,但為了得到一份好工作,他豁出去了,于是,在9月份,他就支付給了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31000元。

“他們說15天就能安排工作,我就一直等著。”錢付了之后,過了雙方約定的15天,肖先生也沒等到上班的通知,他不斷地催促,但仍然無濟于事。

9月底,肖先生就要求退還交的錢,但也被拒絕了。“他們說錢已經給了什么領導了,讓我繼續(xù)等等,可我等不下去了。”

青島華合人力資源稱已經安排了工作

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的邱月龍經理告訴信網,“我們達成了協議,給他推薦了青島地鐵,這個事情已經解決了。”此后,對于其他問題,邱經理未予置評。

對于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方面的這番說法,肖先生告訴信網,他確實在地鐵工作,但是這份工作與31000元沒有任何關系,“我后來又交了2500元,他們才給我安排到了地鐵工作。”

信網從雙方的推薦就業(yè)協議上也看到,這份協議圍繞著推薦錄單員工作,上面明確標注參加“董家口港務局錄單員”就業(yè),并且協議中說明若與事實不符,肖先生有權要求退款。

值得一提的是,信網在肖先生的交款收據上看到,收款單位是青島鴻宸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而并非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由于邱經理此后并未對此事置評,為何由青島鴻宸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開具收據不得而知。

可通過法律途徑索要退款

山東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的王磊律師表示,按照雙方約定,既然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沒有給肖先生找到協議中約定的工作,即沒有達到最終的事實,并且協議中也約定了,肖先生有權要求退款。“按照協議約定,應該退款。”

王律師建議,肖先生若與青島華合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索要退款。并且提醒,遇到類似的交錢找工作的情況,一定要提高警惕,分辨清楚,避免自身權益受損。“一般地,這種居間服務協議應該在居間服務成功后才能收取費用。”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關鍵詞: 找工作 人力資源 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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