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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不符合標準的商品 連通達汽車用品公司被處罰

時間:2018-10-23 13:23:07    來源:信網    

信網(0532-80889431)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青島連通達汽車用品有限公司因違反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銷售者不得銷售下列商品:(一)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商品”的規(guī)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的行為。

青島市市南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對上述情況依法立案調查后,于9月20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guī)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1倍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信網通過查詢了解到,青島連通達汽車用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在市南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注冊成立,經營范圍有:三類機動車維修(輪胎動平衡及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及更換);批發(fā)零售:汽車用品、汽車配件、輪胎、潤滑油、日用百貨、辦公用品、包裝材料、工藝品、家用電器、電線電纜、機電設備及配件、機械設備及配件、金屬制品、建筑材料、裝潢材料、家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了解此事具體情況,10月22日下午,信網曾聯系到青島連通達汽車用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目前此事公司已經處理完了,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關鍵詞: 汽車用品 標準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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