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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特級教師評選、培養(yǎng)與管理辦法出爐

時間:2022-03-28 12:51:44    來源:騰訊網    

本文轉自:陜西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郭詩夢)3月22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我省日前印發(fā)《陜西省特級教師評選、培養(yǎng)與管理辦法》。特級教師稱號由省政府授予,并頒發(fā)陜西省特級教師證書。特級教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退休后繼續(xù)享受。評選每3年組織一次,每次評選200名左右。

評選范圍和對象為全省普通中小學、幼兒園、職業(yè)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教科研機構以及從事校外實踐教育的教師和教研員(不含已辦理退休手續(xù)人員),重點是教學一線教師。評選對象應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高級教師職務,教齡滿15年,年齡不超過58周歲,近五年課時量年均應不少于300課時;近五年執(zhí)教過市級以上公開課、觀摩課或示范課不少于10節(jié),為市級以上教師培訓作學術講座不少于10場次,指導一定數量的青年教師獲得省級教學能手以上稱號。

此外,評選對象近五年的教研成果應在全省范圍和本學科領域處于領先地位,并符合相應條件。獲得省級以上師德先進、教育教學等表彰獎勵,獲得市級以上黨委、政府獎勵或表彰,長期在鄉(xiāng)村學校任教,有長期班主任工作經歷或有持續(xù)指導組織學生社團活動經歷的評選對象可優(yōu)先推薦。

指標方面,省級按照擬培養(yǎng)人數120%比例下達推薦指標。各市(區(qū))向省級推薦的特級教師人選中,年齡在50歲以下的中青年教師不少于80%;校級領導和教研員占比不超過20%;艱苦邊遠地區(q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薄弱學科教師有相應比例。

全省按照先培養(yǎng)后認定的原則,對特級教師培養(yǎng)對象進行為期1年的專業(yè)培養(yǎng)。通過對師德師風表現、教育教學實績、校本研修成果、教育科研能力、示范引領輻射等綜合評價,給出考核意見;經省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聯合上報省政府批準,命名為“陜西省特級教師”,并報教育部備案。

關鍵詞: 特級教師 管理辦法 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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