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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馬市祥瑞公司法人偽造銀行憑證虛假訴訟 被另案追責

時間:2019-06-21 13:4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河南    

義馬市祥瑞公司法人偽造銀行憑證虛假訴訟 被另案追責

近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河南義馬市一房地產公司法人代表和債權人相互串通,偽造銀行轉賬憑證1600萬元,虛假訴訟,濫用司法訴訟,逃避所欠他人債務,嚴重干擾正常訴訟秩序,被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做出處罰決定書予以處罰。

2013年,三門峽義馬市祥瑞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瑞公司)法人代表李海永,以開發(fā)建設義馬市“祥瑞花苑”缺少資金為名,民間高息借款千萬,義馬市融幫擔保公司5000余萬元,在義馬市祥瑞置業(yè)有限公司無力償還債權人債務的情況下,和債權人分別簽訂了,商品房購房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了購房者的名字、面積、樓層、價位等。

2015年5月,時任義馬市鹽業(yè)局局長、義馬市融幫擔保公司經理任遂法以祥瑞公司及法人代表李海永欠款5000余萬為由,訴至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沒有嚴格審查起訴人提交的證據(jù)憑證的情況下,做出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調解還款協(xié)議,隨后,在案件執(zhí)行過程中任遂法又把債權轉讓給義馬市國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興公司),國興公司向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查封、拍賣祥瑞公司開發(fā)的祥瑞花苑全部樓盤,后經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次拍賣以6000余萬元的價格賣給國興公司。致使其他債權人及購房者利益受損。

多數(shù)受害者向三門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申請,經檢察院調查發(fā)現(xiàn),在這起訴訟中存在偽造中國工商銀行1600萬元的虛假轉賬憑證,涉嫌虛假訴訟,向三門峽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監(jiān)察建議;經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后,依法撤銷了三門峽中級人民法院的調解書和執(zhí)行、拍賣裁定,案件發(fā)回再審。

2019年3月份,在監(jiān)察院監(jiān)督下,多數(shù)案外人參與下,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再審了此案,經調查認定在原審過程中,祥瑞公司負責人及任遂法存在偽造銀行轉賬憑證,偽造證據(jù),其行為嚴重干擾正常訴訟秩序,其行為構成虛假訴訟罪,對其作出另案處罰決定書予以處罰。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

關鍵詞: 義馬市 祥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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