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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打折結賬時卻反悔了 青島一菜館被責令整改

時間:2018-08-24 08:52:10    來源:信網(wǎng)    

劉女士與同學在青島一家海鮮家常菜館吃飯,店方因已經(jīng)贈送扎啤,拒絕按照事先約定好的八折優(yōu)惠,店方的解釋是享受過免費贈送扎啤的客人,就不享受菜品的打折優(yōu)惠,一切解釋權歸本店所有。劉女士將此事投訴到了中山路市場監(jiān)管所,中山路市場監(jiān)管所核實了劉女士所述事實屬實,責令店方整改。

近日,劉女士和幾個同學相約到青島旅游,計劃品嘗青島啤酒和海鮮。期間,劉女士來到天主教堂附近的一家海鮮家常菜館,進門服務員非常熱情的向她們介紹,說是店里搞優(yōu)惠活動,所有菜品打八折。

劉小姐感覺挺合適的,為了在同學面前也有面子,就點了不少平時不敢點的海鮮,上了滿滿一桌子菜肴。接下來,服務員又介紹店內(nèi)的扎啤是免費贈送的,本來不喝酒的幾人,覺得免費贈送,也就接受了。

席間,同學們把酒言歡,暢談夢想,可是在結賬的時候,顯示花費了510元,按理打八折,可是店家卻不肯打折。劉小姐表示不解:“說好的八折呢?怎么出爾反爾?”店方的回答是享受過免費贈送扎啤的客人,就不享受菜品的打折優(yōu)惠,一切解釋權歸本店所有。劉女士感覺被騙了,與飯店理論未果,向中山路市場監(jiān)管所投訴了此事。

中山路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接到劉女士的投訴后,第一時間對雙方進行了解。經(jīng)查,消費者劉女士所說情況基本屬實。執(zhí)法人員依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商家一切解釋權歸商家,屬于“霸王條款”,既然飯店對外承諾菜品打折,享受免費扎啤酒不打折,一定要一次性講清楚,讓消費者明白,絕不能只講其一不講其二,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對店方存在的問題,下達責令改正。

劉女士的投訴得到了支持,她對這次青島之行表示雖然有小插曲,但還是很滿意。“通過這件事情不僅僅讓自己體會到景色宜人的青島,啤酒海鮮的青島,更體會到市場監(jiān)管人員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市南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對此案例分析,經(jīng)營者應將活動規(guī)則提前告知消費者,告知方式應當清晰明確,確保消費者知情權。經(jīng)營者是否切實履行了告知義務,應當以消費者是否實際知悉為標準。如果只是在菜單、桌簽或店內(nèi)某處使用不醒目的字體標注,不足以引起消費者的注意,在結賬時才告知,也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這種帶有欺騙性的經(jīng)營方式,不僅損害消費著權益,而且影響到市場正常交易秩序,所以“讓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的原則,是商家必須恪守的經(jīng)營之道。

經(jīng)營者所表示的“一切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的格式條款,又稱“霸王條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nèi)容的,其內(nèi)容無效”。含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jīng)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屬于自始無效條款。

信網(wǎng)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通訊員 姜峰 李遵峰

關鍵詞: 青島 菜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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